颠痫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癫痫激素治疗需要住院吗-癫需要冲激素吗

癫痫的治疗方法

 药物治疗

 目前国内外对于癫痫的治疗主要以药物治疗为主。癫痫患者经过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约70%的患者其发作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其中50%~60%的患者经过2~5年的治疗是可以痊愈的,患者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地工作和生活。因此,合理、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是关键。

 1、抗癫痫药物使用指征:癫痫的诊断一旦确立,应及时应用抗癫痫药物控制发作。但是对首次发作、发作有诱发因素或发作稀少者,可酌情考虑。

 2、选择抗癫痫药物时总的原则:对癫痫发作及癫痫综合征进行正确分类是合理选药的基础。此外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儿童、成人、老年人)、性别、伴随疾病以及抗癫痫药物潜在的副作用可能对患者未来生活质量的影响等因素。如婴幼儿患者不会吞服药片,应用糖浆制剂既有利于患儿服用又方便控制剂量。儿童患者选药时应注意尽量选择对认知功能、记忆力、注意力无影响的药物。老年人共患病多,合并用药多,药物间相互作用多,而且老年人对抗癫痫药物更敏感,副作用更突出。因此老年癫痫患者在选用抗癫痫药物时,必须考虑药物副作用和药物间相互作用。对于育龄期女性癫痫患者应注意抗癫痫药对激素、、女性特征、怀孕、生育以及致畸性等的影响。传统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钠、苯巴比妥)虽有一定临床疗效,但是副作用较多如齿龈增生、毛发增多、致畸率高、多动、注意力不集中等,患者不易耐受。抗癫痫新药(如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托吡酯、奥卡西平等)不仅临床疗效肯定,而且副作用小,患者容易耐受。

 3、抗癫痫药物治疗应该尽可能采用单药治疗,直到达到有效或最大耐受量。单药治疗失败后,可联合用药。尽量将作用机制不同、很少或没有药物间相互作用的药物配伍使用。合理配伍用药应当以临床效果最好、患者经济负担最轻为最终目标。

 4、在抗癫痫药物治疗过程中,并不推荐常规监测抗癫痫药物的血药浓度。只有当怀疑患者未按医嘱服药或出现药物毒性反应、合并使用影响药物代谢的其他药物以及存在特殊的临床情况(如癫痫持续状体、肝肾疾病、妊娠)等情况时,考虑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5、抗癫痫治疗需持续用药,不应轻易停药。目前认为,至少持续3年以上无癫痫发作时,才可考虑是否可以逐渐停药。停药过程中,每次只能减停一种药物,并且需要1年左右时间逐渐停用。

癫痫发病的症状

 1.大发作:癫痫大发作就是以意识丧失和全身抽搐为主要表现。在发作的时候,病人会突然神志不清,大叫一声,跌倒在地,常因此而跌伤,双眼上翻或瞪目呆视,然后就会全身肌肉阵阵抽搐、咬牙、舌唇咬破出血、口吐白沫,同时还有大小便失禁的症状。大发作的时间一般持续一分钟至数分钟就会自行停止,然后就会昏睡或躁动不安。醒后对发作情况不能记忆。这种大发作的症状如果发作较频繁,那么就有可能造成衰竭的生命危险。

 2.小发作:癫痫发病的症状主要体现在发作时有短暂的意识丧失,突然中止原来的活动。两眼呆视,说话或动作中断,呆立或呆坐不动,面色苍白,面无表情,手中持物掉落,呼之不应。不跌倒,有时伴有不自主动作,如咀嚼、点火、搓弄衣扣,以及面、唇、舌、一侧肢体的颤搐,发作的时间非常的短,只有持续几秒钟到几十秒钟,长的不超过1分钟,发作过后仍然继续原来正在进行的动作。但是小发作的发作频率会较频繁,一天甚至多达数十次。

癫痫疾病的护理方法

 预防癫痫发作复发,应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生活规律,按时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疲劳等。避免长时间看电视、打游戏机等。

 ②饮食清淡,多食蔬菜水果,避免咖啡、可乐、辛辣等兴奋性饮料及食物,戒烟、戒酒。避免服用含有咖啡因、麻黄碱的药物。青霉素类或沙星类药物有时也可诱发发作。

 ③按时、规律服药,定期门诊随诊。

特种病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比例

大特病住院报销的比例都是一样的,报销多少不限制。只有门诊开药限定金额。具体报销金额视各个地区的规定而决定。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存在差别不同地区的医疗门诊可接纳的特殊病种类在不断扩充,目前针对慢性特殊病规定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像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这些常见类型的疾病多达三十余种,如果在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在60%左右。三级医院可以报销80%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60%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可以报销70%左右,回乡镇还可以2次报销15%左右。患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报销比例存在差异每个城市及地区呈现出来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差别,像来自农村地区的贫困患者,其报销补偿比例可达90%,但前提是必须建档立卡,能证明自己的贫困身份,达到条件之后才能享受此类报销。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可达85% ,五十岁以上的城镇职工在此基础上增加2% ,年龄达到六十岁则提升至89%,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获得的报销比例可增加6% ,八十岁以上包括八十岁的老人可享受到93%的报销比例,整体来讲不能超过100%。除此之外的城乡居民,如果属于低档次缴费或者学生儿童,报销比例维持在50%,高档次缴费的则按照65%的比例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为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20元。

二、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18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860元,区级财政补助232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1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575元,区级财政补助103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15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845元,区级财政补助1305元。

三、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在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

四、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首诊制度。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各区区属(由区、镇政府主办的)定点医疗机构。未经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门诊(急诊除外)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凭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首诊转诊有效时间为180天。

五、其它政策仍按《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执行。